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1年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数据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系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报送内容及填报要求
(一)报送内容
1.本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2.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和《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
(二)填报要求
1.《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尽量填写完整。
2.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参照《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附件3-8及附件3-9填报,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
3.“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最多填四个。
4.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5.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要确保真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做好专家信息保密管理与核对工作。
2. 学院(部)负责人及拟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及《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并做好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请各学院(部)于3月5日(星期五)17:30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纸质版(双面打印后领导签章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609办公室。
联系人:许 倩
联系电话:86980961
联系邮箱:xuqian@upc.edu.cn
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