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有关规定及我校对在校硕士生的要求编制。如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本要求将做相应调整。
一、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国石油大学硕士学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我校在校硕士生的培养要求。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在读期间应发表过两篇以上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过一定奖励的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硕士论文答辩前必须满足以下发表论文的要求。
1.申请人在公开发行专业学术刊物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论文;
2.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全文录入论文集),等同于全国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3.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局级二等奖(排名前三名)以上奖励1项等同于全国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注:我校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可以是第二作者。
二、论文评阅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论文答辩八周前将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并由导师报所属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者可开始论文评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应至少聘请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导师在论文评审前就应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但导师不包括在论文评阅人之内。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六周前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一般应在答辩前三周内对论文作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论文中软件部分应根据相应的评阅标准在答辩前两周进行检测。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有1人是分委员会的委员。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单位负责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出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院系统一委派。
四、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由秘书宣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秘书详细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等;
4.由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少于半个小时);
5.答辩会参加人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约半个小时);
6.答辩会休会。
7.答辩委员会由主席主持举行秘密会议,主要议程:
(l)由答辩秘书和评阅人宣读《学术评议书》;
(2)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3)讨论并通过决议书;
(4)进行表决;
(5)签署《中国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8.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后报送材料说明
(1) 答辩后须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要求装订成册。
中国石油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审批材料 》一份原件;
·《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毕业)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一份原件
·《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原件;
(2)其它材料:
a.论文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1份;
b.论文3册,论文详细摘要1册;
c. 论文全文电子版(论文全文PDF格式与Word文档,论文前16页Word文档)。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