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研院发[2014]7号),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具体要求执行(对专业实践有学分要求的必须参加)。现将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专业实践形式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现将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形式调整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在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内的实践;
第二类:校内导师或实践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所涉及的校外现场实习和实践。
三、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时间为6-12个月,其它类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按照新版培养方案要求执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己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四、专业实践安排流程
专业实践安排流程一般由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学生实践安排、入站报到、实践计划制定、实践考核、实践结束出站等六个环节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流程
实践环节 | 第一类 | 第二类 | 时间 |
实践需求征集 | 学校或学院向企业发出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函和实践需求信息表,征集实践需求信息。 | 导师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自主安排学生专业实践,确定学生校外专业实践地点、实践内容和校外导师 | 2020年6-8月份 |
学生实践安排 | 学校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发布企业实践岗位需求信息,通过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企业审核等环节,确定实践的学生名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请流程(第一类)详见附件1) | 学生根据导师安排,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实践申请表》(登记岗位),通过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等环节,方可开展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岗位申报流程(第二类)详见附件2) | 2020年9-10月份 |
入站报到 | 企业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入站报到情况,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确定学生何时“入站”开始专业实践,并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 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接收函》(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和《实习实践协议》(可下载学校提供模板或使用企方提供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2020年9-11月份 |
实践计划制定 | 由校内、校外导师协商制定学生的专业实践计划,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由校内、校外导师协商制定学生的专业实践计划,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2020年9-11月份 |
实践考核 | 学生在校外完成专业实践后,由企业或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下载模板,撰写后上传)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学生在校外完成专业实践后,由企业或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下载模板,撰写后上传)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2021年12月前 |
实践结束出站 | 企业管理员根据学生结束专业实践情况,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确定学生何时“出站”返回学校。 | 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结束返校函》(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2021年12月前 |
五、相关要求
1.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9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安排与考核,保证专业实践质量。
2.学校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情况纳入院部、学位点年度考核,要求以第一类形式开展的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数原则上不低于企业当年提供给该类别(或领域)专业实践岗位数的70%。
3.各院部、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要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可在有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工作站)组建临时班组或党支部,加强研究生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
4.建议有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课题组、指导教师为外出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六、关于研究生赴“东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心”开展专业实践的相关说明
东营市人民政府和我校签订共建“东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心”(下称“联合培养中心”)协议,根据协议,我校将选派研究生入驻联合培养中心。选派对象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含专业学位博士生)。经联合培养中心征集,首批有7家驻东营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相关专业师生开放78个岗位,此部分岗位在系统备注中标注为:与东营市联合培养,对进入联合培养中心学习和工作的师生提供以下政策:
1.对进入联合培养中心的硕士研究生,在东营工作学习期间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助学金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助学金补助。同时鼓励需求企业提供额外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参与实践期间,学校各项奖助学金照常发放。
2.支持进入联合培养中心相关企业工作、符合东营市“双招双引”条件的研究生享受东营市有关人才政策。根据“双招双引”人才政策,对于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5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人才补贴。主导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引进列入东营市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该人才补贴标准分别提升至6000元和3000元。相关政策具体参见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5号】。
3.为进入联合培养中心指导研究生的我校导师颁发“东营优才卡”,配备服务专员,提供东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有关待遇(包含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22项优惠政策,具体参见关于印发《东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22号】),并视实际在东营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平均5000元补助。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乙方导师实施激励。
4.为进入联合培养中心的师生提供免费住宿(带空调、独立卫生间)。
5.为进入联合培养中心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以上【东人社发[2019]5号】 、【东人社发[2018]22号】为面向社会公开文件,可登录东营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连池 86981632,wanglianchi@upc.edu.cn。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请流程(第一类).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报流程(第二类).docx
附件3: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