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9 号,附件1),现启动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脱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推荐限额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院(部)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单位评选基数的20%。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占推荐名额。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院(部)按照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进行推荐(附件2)。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进行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除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外,学院须自主制定相关学术成果条件。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5月15至5月30日)
由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附件4),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6月1日至6月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评选标准,根据申请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结论和答辩委员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按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被推荐论文进行会议评审。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5月15至5月30日)
由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院根据自定的学术成果细化条件,参照博士申请表格式自行制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按照学院(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6月1日至6月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四条”相关评选标准以及学院(部)学术成果细化条件,按指标限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院(部)应于7月1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附件4)、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导师)、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钉。
(二)《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6)。
(三)院(部)自主制定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细化条件。
(四)以上“申请表”、“汇总表”另须提供电子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纸制材料可进行电子签名。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个人申报材料留学院自存备查。
请各院(部)树立精品意识,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申报推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
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