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寄往各相关单位,现将2020年1月春季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寄送及后续工作的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1月春季毕业生中如有需寄送档案的,请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协助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交工作。
2、各教学院(部)必须指定一名辅导员或教职工作为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工作的负责人,整理统计《2020年1月春季毕业生档案转寄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于1月3前发送至1620494005@qq.com。
3、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才能转递。因此,根据《毕业研究生阶段入档材料清单及整理注意事项》(附件2)将每个毕业生的所有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整理档案时一次性完成归档工作,避免因重复归档而造成档案整理、投递延误,进而影响毕业生就业或升学。
4、入党志愿书是重要的档案材料,请学院提前进行自查审核,到档案室整理档案时,务必将其一一归入毕业生档案。
5、请各教学院(部)在1月9日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档案整理具体时间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档案室联系。
毕业后三个月内,若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人事档案,请尽快与学生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0532-86981515。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