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全体研究生: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科技竞赛获奖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的规定,现对2019年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进行奖励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1)研究生获得的全国及省部级科技竞赛奖项;
(2)以项目为单位,奖励竞赛获奖团队。
(3)同一项目由排名第一的研究生提出奖励申请。
(4)同一项目重复获奖只奖励最高等级。
二、申报要求
提交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成果证书扫描电子版和彩打纸质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组织审核。
三、成果要求
申请的成果应是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之间获得,且在之前未申请过此项奖励。
四、成果奖励标准
研究生科技竞赛按照竞赛级别、竞赛规模、获奖难易程度进行等级分类:
一类指由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主办或由国际权威机构组织,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力,具有很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高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二类指由教育部下属厅局或教育部委托全国性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学科竞赛、优秀成果奖等,由省级政府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优秀成果奖等;三类指影响力一般的国家级赛事,由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等。
奖励标准见表1:
表1:研究生科技竞赛获奖成果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 | 参赛队奖励(元/项)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
特等奖 | 10000 | 6000 | 2000 | 2000 | 1000 |
一等奖 | 5000 | 3000 | 1000 | 1000 | 500 |
二等奖 | 3000 | 1500 | 500 | 500 | — |
三等奖 | 1000 | 500 | 0 | — | — |
五、成果提交
申请人将证书扫描电子版和彩打纸质版、附表1在11月29日前交给辅导员。证书的扫描电子版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发给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加“序号数字”命名。11月29日下午17:00前,学院将相关材料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zhousg@upc.edu.cn。
五、其他
相关申请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过期不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周世光,联系电话:0532-8698309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