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学年总结评比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项科技竞赛、文体和实践活动,促进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专项奖励实施办法》、《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等。根据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总结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院(部)、各班级要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专项奖励实施办法》《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评比类别和条件,认真组织评比,评奖总名额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2019级硕博连读生可在原班级参加评比。
二、奖励类别与评比要求
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校级班集体按应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定,采取院部推荐全体联评的方式进行。院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联评时间:11月29日下午14:00
联评地点: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各被推荐候选单位通过PPT展示进行汇报答辩,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并于11月28日14:00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楼602-1)进行答辩顺序抽签和试PPT,未按时到场抽签的单位答辩顺序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
2.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用于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建设和组织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院(部)应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由各院(部)负责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3. 优秀研究生
按应参评人数的10%评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以上3类奖项,参照《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定。
4. 研究生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级别的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研究生团队或个人。
第4类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需逐级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最后由学校认定后发放;团队获奖的,以团队为单位填写附件8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 研究生企事业单位奖学金评选、研究生科技竞赛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十杰”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学金评选另行通知。
三、评比程序
1.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各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 院(部)初评公示后,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公示。所有获奖名单以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须提交材料包括:
(1)优秀研究生名单(上报格式见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情况汇总表(附件3)、文体奖学金汇总表(附件9)书面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2)获奖研究生个人及集体登记表(附件4、5、6、7),登记表存入研究生档案,仅需纸质版。上报材料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须由经办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汇总表中所有银行卡的开户名与获奖学生的姓名必须一致,两个字的名字中间不能有空格,银行卡号所属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银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将撤消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总结评比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本院实际,及时做好表彰工作。
4.时间要求:其他奖项的评比及材料报送请于11月27日之前完成。评优书面材料汇总后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s18110030@s.upc.edu.cn,联系人:王俞苹,联系电话:17685568575。
附件:2018-2019学年研究生总结评比工作附件(新).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