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0]9号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教学质量,落实因材施教教育原则,促进研究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课程界定
可免修的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包括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英语》,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外语》课程。
二、 免修条件和成绩认定
非英语专业且第一外语为英语的硕士研究生在四年之内、博士研究生在六年之内,取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成绩分三档予以登记: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可登记为 “90”。
A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568分(含)以上;
A2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硕士英语成绩80分(含)以上;
A3 新TOEFL(满分 120分)成绩 95分(含)以上;
A4 新 GRE(满分 340分)成绩 270分(含)以上;
A5 IELTS(满分 9.0分)成绩 7.0分(含)以上;
A6 GMAT成绩(满分800分)640分(含)以上;
A7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2.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可登记为 “85”。
B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530-568分(不含);
B2 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硕士英语成绩75-80分(不含);
B3 新TOEFL(满分 120分)成绩 90-95 分(不含);
B4 新 GRE(满分 340分)成绩 255-270 分(不含);
B5 IELTS(满分 9.0分)成绩 6.5分;
B6 GMAT成绩(满分800分)560-640(不含);
B7 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可登记为 “80”。
C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460-530分(不含);
C2 推免生,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445-460分(不含);
C3 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硕士英语成绩67-75分(不含);
C4新TOEFL(满分 120分)成绩 80-90 分(不含);
C5新 GRE(满分 340分)成绩 225-255 分(不含);
C6 IELTS(满分 9.0)成绩 6.0分;
C7 GMAT成绩(满分800分)在535 -560分(不含);
C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了学历和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 申请时间和办理程序
1.申请时间
新生入学一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逾期不予办理。院(部)审核须在开学两周内结束。
2.办理程序
免修申请者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登陆网址为 https://degrees.upc.edu.cn/ 。
进入系统后,点击路径:培养—课务管理—课程免修申请管理,进入课程免修申请界面。点击“申请”选择符合的免修条件限选一项。点击右侧的编辑按钮,填写证件成绩、证件名称、考试时间等信息。点击扫描文档按钮,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PDF 格式)。 满足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相应条件的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上传后院(部)研究生秘书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结果为 “未过 ”,学生可以重新申请。 获得英语免修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学院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
四、 相关说明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 受理对象是新入学的研究生,在读期间达到免修条件的不予受理。
3. 考研成绩仅作为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不作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4. 新生包括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本年度入学的学生。
5. 准予免修的研究生不可再参加其课程考试。
6. 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其他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办法(试行)》(研院发〔2018〕12号)即行废止。学校其他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以本办法为准。
2.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