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研院发[2014]7号)等有关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现将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专业实践形式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现将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形式调整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在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内的实践;
第二类:校内导师或实践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所涉及的校外现场实习和实践。
三、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时间为6-12个月,其它类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按照新版培养方案要求执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己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四、专业实践安排流程
专业实践安排流程一般由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学生实践安排、入站报到、实践计划制定、实践考核、实践结束出站等六个环节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流程
实践环节 | 第一类 | 第二类 | 时间 |
实践需求征集 | 学校或学院向企业发出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函和实践需求信息表,征集实践需求信息。 | 导师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自主安排学生专业实践,确定学生校外专业实践地点、实践内容和校外导师 | 第二学期3、4月份 |
学生实践安排 | 学校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发布企业实践岗位需求信息,通过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企业审核等环节,确定实践的学生名单(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请流程(第一类)详见附件1) | 学生根据导师安排,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实践申请表》(登记岗位),通过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等环节,方可开展专业实践。(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岗位申报流程(第二类)详见附件2) | 第二学期5、6月份 |
入站报到 | 企业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入站报到情况,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确定学生何时“入站”开始专业实践,并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 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接收函》(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和《实习实践协议》(可下载学校提供模板或使用企方提供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第二学期7、8月份 |
实践计划制定 | 由校内、校外导师协商制定学生的专业实践计划,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由校内、校外导师协商制定学生的专业实践计划,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第三学期9月份前完成 |
实践考核 | 学生在校外完成专业实践后,由企业或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下载模板,撰写后上传)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学生在校外完成专业实践后,由企业或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下载模板,撰写后上传)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在第五学期9月份前完成 |
实践结束出站 | 企业管理员根据学生结束专业实践情况,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确定学生何时“出站”返回学校。 | 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上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结束返校函》(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 | 在第五学期9月份前完成 |
五、相关要求
1.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8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安排与考核,保证专业实践质量。
2.学校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情况纳入院部、学位点年度考核,要求以第一类形式开展的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数原则上不低于企业当年提供给该类别(或领域)专业实践岗位数的70%。
3.各院部、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要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可在有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工作站)组建临时班组或党支部,加强研究生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
4.学校将为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建议有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课题组、指导教师为外出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梁琳 86980961,zyxwb@upc.edu.cn。
附件1-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请流程(第一类).docx
附件2-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申报流程(第二类).docx
附件3-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