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院发〔2018〕7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制订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改革方案》等有关改革要求,对接“双一流”建设,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4)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相关学科全英文硕士项目培养方案。
须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和专业类别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
由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学位授予类别有重大改革,本次暂缓制订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制订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研院发[2018]6号),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精心组织,高起点、高质量完成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于跨院(部)的相关学科专业,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跨院(部)的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开展方案制订工作。
3. 各院(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校外专家学者的意见。每个培养方案至少对标1个国内外一流高校同类学科,认真调研和分析其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形成分析对比报告;至少将培养方案草案送交2位本学科知名校外专家(其中至少1名为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指委委员)进行评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还须征求1位以上行业企业知名专家意见。有条件的学科可开展国际评审。
4.各院(部)要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的意见,至少召开1次培养方案制订研讨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培养方案的具体编写要求见《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附件4)和《学术学位博士(含直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附件5)。
四、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本次制订工作中,地学院、石工学院、储建学院、经管学院、文学院、马院部分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其他方案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
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研究生方案制订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18年4月中旬:布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018年4月中旬~2018年5月中旬:各院(部)和学位授权点调研、论证。院(部)召开培养方案论证会(论证会召开前1星期,将会议时间安排报送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形成新的培养方案及新增课程教学大纲。
2018年5月下旬:各学科培养方案定稿。将相应的方案内容(附件3-5 Word格式)、课程设置(附件6,Excel格式)、课程目录(附件7, Excel格式)等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研究生院。
2018年6月: 研究生培养方案最终定稿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2018年7月:更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培养方案及相关课程信息。
2018年9月:实施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研究生方案制订工作日程安排:
2019年4月前,各学位授权点须将培养方案草案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查,并于2019年6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具体工作日程安排由各学位授权点参照上述安排自行设定。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2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5 附件5 学术学位博士(含直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docx
附件6 附件6 课程设置模板.xlsx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方案:陈然 86981395 chenr@upc.edu.cn
专业学位研究生方案:梁琳 86980961 linliang@upc.edu.cn
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微信和QQ交流群(请各院(部)邀请具体工作负责人进入):
(4月24日前有效)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方案 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