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6年及以前立项仍未结题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计划结题时间在2018年7月份以前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工作。对于其它未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学校鼓励其参加本次结题工作,如结题确有困难,结题时间可以延后,但最迟不得晚于原计划的结题时间。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1.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有2篇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以上述两种形式结题的,学校将不再组织专家评议。
2.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以正式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方式结题的。需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三份),结题支撑材料(论文、著作的复印件等一式两份)。
2.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需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三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3.部分2015年立项已经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可根据此通知要求更换和补交相关材料。(附件1需更换,支撑材料需补交2份)
4.各有关单位除收集汇总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有关单位需在5月3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01-1),并将汇总表和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名称:学校+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统一发送给研究生院王连池。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