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1305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2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好“三助一辅”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上半年的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 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

2、 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安排。

4、 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每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学校和聘岗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津贴,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以劳务费形式发放给学生。

5、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欲申报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审核汇总,于2018312日(周一)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zhousg@upc.edu.cn

6、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附件1三助表格.rar

附件2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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