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4〕4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培养工作方案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文件相关要求,2015年至今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开展了“首届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首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的培养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推动化工行业人才强安、科技兴安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函》(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267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级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函》(教高厅函〔2017〕59号)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继续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支持下,开展第二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加强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培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扎实的化工专业基础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掌握现代化工安全工程和管理的理论、方法,具备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化工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
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是针对化工安全领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而开展的,目的是培养知工艺、懂安全、精技术和会管理的化工安全专业化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条件
报考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化学工程与工艺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2)在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 报名材料
(1)单位盖章的报名表(附件2);(2)报名统计表(附件3);(3)身份证;(4)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5)个人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证书;(6)个人所获奖励证书;(7)英语水平证明;(8)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将扫描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至联系邮箱,文件名为:“单位+姓名”。
3. 录取程序
(1)企业和学员自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6日-1月20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进行初选,确定合格名单。
(2)2018年1月25日前,组织笔试和复试。笔试:初选合格的学员需参加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同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化工安全基础。复试:笔试合格的学员统一参加复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要求,择优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 费用
第二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费用约6.5万元,具体以省物价局审计通过的费用为准。以上费用包括资格审查费、课程费、教材费、考试费、实践费、论文指导费、评阅评议及答辩费等费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辛雪(0532-86981576,18663969523);王艳琪(18765920702)。邮箱:aqjgjcxyupc@163.com
附件1 第二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培养工作方案.docx
附件3 第二届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级人才研修班报名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