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院部采集时间段及地点安排:(10月20日上午8:30-11:00,研究生1号公寓东侧)
学院 | 预计人数 | 预计时间段 | 分组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168 | 08:30-08:50 | 第一组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323 | 08:50-09:40 | |
化学工程学院 | 337 | 09:40-10:30 |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71 | 10:30-10:45 |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111 | 10:45-11:00 | |
机电工程学院 | 186 | 08:30-08:50 | 第二组 |
经济管理学院 | 248 | 08:50-09:20 | |
理学院 | 97 | 09:20-09:35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3 | 09:35-09:45 | |
石油工程学院 | 331 | 09:45-10:35 | |
体育教学部 | 6 | 10: 35 -10:40 | |
文学院 | 94 | 10:40-11:00 |
2、要求
(1)各学院务必向每一位同学传达本通知安排,向学生说明图像采集的重要性,不进行图像采集就无法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也就无法办理毕业证书。
(2)学院要指定带队老师, 并将带队老师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于10月17日前报到培养办,在拍照当天,带队老师必须保证开机,以便联系。带队老师负责组织学生提前于规定时间前20分钟到场,组织学生按照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注意博士生的顺序),做好采集过程中的秩序维护,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3)由于照片背景为蓝色,学生请穿白色、浅色服装(不能着蓝、绿色等),男生最好带鲜艳领带。
(4)要求学生拍照时候带齐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新华社拍照费用标准15元,请自备零钞,现场交付。
(5)拍照程序:按照学号顺序排队---交款---出示相关证件----编拍摄序号---照相。
(6)拍摄时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按排,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