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试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15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级直博生。
二、考核内容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对照直博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2015级直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等。重点考察直博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及进展情况。同时考察直博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
三、考核组织
各学院组建直博生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部)负责人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等3或5人组成,负责本单位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考核结果确定。
四、考核形式
结合直博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进展情况,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考核。具体方案由院(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
①考核合格者,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进行分流。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考核。10月13日将《直博生中期考核表》及《直博生中期考核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七、未进行中期考核的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随2015级直博生一同考核,否则按首次考核不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