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在研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内容与形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整理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并如实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报所在学院审核。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11月13日前将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结题报告书单独成册;项目研究报告与支撑材料双面印制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见“附件4”)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anghui7997@upc.edu.cn。
三、特别说明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全面负责有关研究与实施工作,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省级主管部门将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8698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