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9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讯地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或“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的考生、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生,请于7月19日-7月20日来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楼604)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我校学生证、一卡通),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
2.拟自取的考生请于7月19日-7月20日来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楼604)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
3.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21日按照本人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用快递的形式寄出,快递查询编号将在近期公布在研招办主页以供考生查询。
我校定于7月22日-8月31日放暑假,上述第一条中考生及已电话通知研招办改自取的考生也可在研招办人员值班时间领取,或在新学期开学后来研招办领取,敬请关注研究生院值班安排通知。
定向就业考生如未提交《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的,其通知书在我校收到该协议书后发放。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