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发放2016年度论文、专利和标准奖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2676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中石大东发〔20152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6年度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SCIEI检索论文、授权的职务专利和颁布的标准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所需报送材料

1、论文

1SCIEI检索论文

去年已经统计完毕,本次无需再次报送。

2)高被引论文

   高被引论文是指截止到20174月五年内发表且单篇SCI他引次数超过30次(含)的论文。

若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且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由论文的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填写高被引论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2),同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SCI他引次数证明原件1份。

若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为论文的作者但不是第一作者,且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署名单位,由论文中我校排名最靠前的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SCI他引次数证明原件1份。

2、专利

1)授权职务专利

职务专利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专利权人。由发明人提出奖励申请并填写职务专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4),同时报送专利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统一送档案馆归档管理。已存档的专利不需再报送证书原件,已存档专利信息见附件7

专利第一发明人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第一发明人已调离我校的教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内。

2)已转化职务专利

201611日至20161231日已成功实施许可或转让的职务专利,由专利第一发明人提出奖励申请,凭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及学校财务出具的经费到账证明办理。

3、技术标准

201611日至20161231日颁布的技术标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起草单位,由标准第一起草人提出奖励申请并填写技术标准奖励申请表(见附件56),同时提交正式颁布标准的复印件1份。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本学院各类申请的审核和汇总工作,通过审核的各类成果,需报送汇总表纸质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研究生的成果奖励材料请报送至研究生院602-1房间),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2.凡今年申请论文和专利奖励的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者视为未提出奖励申请,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3.以上所有项目申报,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提出申请须经导师同意;导师可指定代领奖人(教师、研究生均可),领取奖励后由导师主导分配。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时注意甄别。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公示时间:413-419日,公示内容包括高被引论文SCI他引次数等。

2、相关部门受理时间:420日。为了保证奖金能及时发放,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时将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

四、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信箱:kcg@upc.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光

联系电话:86981515

电子信箱:zhousg@upc.edu.cn

 

附件:附件2:高被引论文奖励申请表-学生用表.xls附件4:职务专利奖励申请表-学生用表.xls

附件6:技术标准奖励申请表-学生用表.xlsx    附件7:已存档职务专利情况表.xlsx

 

          科技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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