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1940

各学院、全体2015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2013]77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两次,第一次根据入学时的综合成绩评定,第二次根据中期考核情况评定。现将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照《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表)上交表格。表格内应包含全部2015级研究生(以学号含2015为准)及其他跟2015级一起评比的研究生,在职生、休学等特殊情况在备注中标出。另外,附表中的农行卡号、身份证号需要研究生本人准确填写。

2、学院需在名单后做一句话的统一说明:总人数,参评奖学金人数,各等级获奖人数;获奖人数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比例,严格按照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3、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评定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后于412日前交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4、各院(部)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公正、公平和公开地做好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要规范评定程序,要及时发现和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研究生群体的思想稳定。

若有疑问,请及时沟通和反馈。

联系人:周世光,联系电话: 0532-86981515

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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