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2015级三年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中石大东发〔2015〕35号),对2015级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阶段考核和评定,根据考核和评定结果确定其是否继续攻读学位,并实施分流淘汰,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考核组织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部署,实行导师(组)、学位授权点、院(部)三级考核机制。
(一)院(部)考核。考核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部)负责人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等5或7人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考核结果确定。
(二)学位授权点考核。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由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组织实施。
(三)导师(组)考核。负责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政治思想、身心健康、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培养潜力等。
(一)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研究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通过班级交流鉴定,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二)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
3.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
4.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有1门及以上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第1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经修改后仍未通过者;
(3)综合能力考察不合格者;
(4)缺乏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素质差,不适合继续培养者;
(5)在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对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评价。
(二)导师(组)鉴定。对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分流意见。
(三)学位授权点考察。组织全面审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开题报告,考察其科研素质、创新潜力,结合导师(组)意见,提出考核建议。
(四)院(部)审定。院(部)考核小组根据学位授权点考核建议,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两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
(一)各类研究生考核等级所占比例由院(部)确定。
(二)考核合格者按计划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三)第1次考核不合格者,半年后至基本学制内,可申请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前不予审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业,并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六、其他说明:
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部)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评定。
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院(部)考核小组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申诉进行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
七、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是为了提
(一)已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优良。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工作能力。
(三)博士生导师每人招收不多于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接收学院结合本单位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对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学业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允许破格推荐。
(六)申请硕博连读需提供如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导师推荐意见书(适用于破格申请硕博连读者)
3. 学院排序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七)最终被学校批准硕博连读资格者,纳入2017年博士招生计划。
八、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1日—2017年3月5日,学院中期考核(相关学院负责组织)。
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7日,学院公示中期考核结果。
2017年3月8日,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中期考核表》(附成绩单)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9日,学院确定申请硕博连读人员推荐名单。
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3日,学院公示申请硕博连读人员推荐名单。
2017年3月14日,学院报送硕博连读研究生初选名单和相关附表材料。
附件1:中石大东发2015 35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