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在研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进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以前立项在研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1)。
二、检查内容与形式
1.已到计划完成期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反映已取得成果的支撑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模板见“附件4”),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16年11月17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未到结题期限的项目: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应用、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16年11月17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以上所有材料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anghui7997@upc.edu.cn。
三、特别说明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全面负责有关研究与实施工作,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省级主管部门将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王 辉 联系电话:8698139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