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2151

各院(部)、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学术研究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近年来我校一直鼓励和资助研究生(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为进一步规范资助程序,增强资助的针对性,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各院(部),编写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并出台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研发[2016]08,具体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包括留学研究生);

2.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需在境外举行,其主题须与研究生的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且已列入会议目录;

3.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论文作者有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有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材料;

4.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5.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并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1篇论文只资助1人次;1位导师若推荐多名学生参加同一会议,原则上学校最多资助2人;

6.每名研究生在1年中只资助1 次;

7.对未列入会议目录的参会申请实行单独审批。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接到会议邀请函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会议邀请函并翻译件、论文复印件、会议日安排表等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资助申请进行复核,确定资助标准和额度,出具资助证明。

3.会议结束,研究生回校2周内,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总结报告(附件2,书面和电子版)、参会照片等材料。

4.相关材料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按照资助标准和额度予以报销。

、资助办法及额度

依据列入会议目录中的会议类别、研究生的参会形式、会议地点提供不同额度的资助。

1.A类会议和B类会议:被邀请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者,可资助往返旅费、注册费及住宿费。

2.C类会议:被邀请作“口头报告”者,可资助往返旅费。

3.资助费用按规定类别报销, 资助标准如下:

 会议等级

资助标准

亚洲地区

 

其他地区

 

A类会议

5000元人民币//

 

10000元人民币//

B类会议

4000元人民币//

 

8000元人民币//

C类会议

2000元人民币//

 

4000元人民币//

未超过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按以上标准报销。

四、联系人;周世光,联系电话:0532-8698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