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位申请人员:
为更好的完成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现根据有关情况变化,对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对学校抽评盲审学位论文的报送材料和信息进行调整
学校抽评的盲审论文的制作格式不变,依然按照《隐名博士学位论文制作格式》或《隐名硕士学位论文制作格式》要求制作,但要求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姓名.pdf,如有保密论文:学号姓名(保密*年).pdf)。
二、对《院(部)资格审查汇总表》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对《院(部)资格审查汇总表》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1.“博士”和“已毕业本次申请学位博士”工作簿中,增加了“论文英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和“攻读方式”等字段。
2、“博士”和“已毕业本次申请学位博士”可采用A3纸张打印。
三、对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在学校9月13日召开的新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会上,初步定于12月15日前召开本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据此,各院(部)应于11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12月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12月8日前向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送的,将无法按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请各有关院(部)根据本补充通知及时调整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保证2016年下半年学位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位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