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8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讯地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或长江西路66号”的考生请于7月18日-7月19日来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楼604)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录取考生本人的委托函。
2.已打电话将邮寄改为自取的考生请于7月18日-7月19日来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楼604)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录取考生本人的委托函。
3.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9日按照本人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用快递的形式寄出,快递查询编号将在近期公布在研招办主页以供考生查询。
定向就业考生如未提交《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的,其通知书在我校收到该协议书后发放。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