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4799

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12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应届推免生)请于612日下午到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领取通知书。

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按预通知在考生信息平台更改邮寄方式为“自取”《通知书》的,请于指612日至2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青岛校区研招办(行政办公楼604)领取,代领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委托函。

3.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12日按照本人网上报名确认的“通讯地址”,用快递的形式寄出,快递查询编号将在寄出当日公布在研招办主页以供考生查询。

尚未寄送《协议书》的定向就业考生(含委培生和少干计划考生),其通知书在研招办收到材料后发放。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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