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学生宿舍废弃易燃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1161

根据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障大学生住宿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火险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清理学生宿舍废弃易燃物品的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1、清理学生宿舍阳台堆积物品,严禁在阳台堆放饮料瓶、纸张(板)等杂物、易燃物品。

2、清扫宿舍内垃圾,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无杂物。

3、学生宿舍内要规范使用电源,严禁私拉电线,禁止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洗衣机、电饭煲等。

4、学生宿舍禁止存放废旧纸盒、酒精等易燃物品。

5、学生宿舍内严禁抽烟。

此次整治行动为期一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处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没有按学校要求及时清理的宿舍,学校将对宿舍进行通报,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所在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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