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 “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025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2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好“三助一辅”工作,现对2016年上半年的研究生 “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 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各学院(部)助教岗位的设置课程总学时数见下表:

 

学院

本科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研究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地学院

1296

336

石工学院

1296

336

化工学院

1296

336

机电学院

1542

144

信控学院

2596

154

储建学院

2048

144

计通学院

2796

196

经管学院

384

196

理学院

7632

584

文学院

144(讨论课)

272

马院

144

144

合计

21174

2842

 

2、 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安排。

4、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 本科生课程:20/每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每学期最高上限为2000元。学校和聘岗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津贴,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发放给学生。 

 5、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欲申报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审核汇总(总学时不超过分配学时),于2016310日(周四)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  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核定学时,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

2、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每学期一次,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助管岗位申请每学年一次,每年9月份进行。

    3、各单位在交相关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zhousg@upc.edu.cn.  

4、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三助”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三助一辅管理办法.doc

 三助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