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遵守并互相转告:
1、考生请于2015年12月14日—2014年12月27日从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
下午(2:00-5: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下午(2:00-5:00)业务课二
3、我校报考点全部考场均设在青岛校区南教楼,考点办公室设在南教110(西门入口北侧)。
4、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考生需每单元考试更换考场,具体考场安排以考生下载《准考证》中考试地点为准。考场与教室对应关系表将于考前一天,即2015年12月25日(周五)下午在南教西大门前公布,并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提供查询,望考生提前熟悉考场。
5、考生进场时间为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下午13:30),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6、为了预防作弊,从严治考,考点配备了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无线耳机吸铁棒、监考大师、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反作弊设备。请考生入场时配合检查。
7、为了方便考生、加强管理,本考点统一配备下列物品:①在每个考场配备了钟表。②为每个考生准备文具袋:含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签字笔、小刀、直尺和胶棒(前三科每科考试结束后,需将文具放回袋内,摆放在桌子上,不要带走)。
考生必须且只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南教),禁带上述文具及包、书本、演草纸、手机、手表等。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
8、请考生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9、为了加强监督,考试期间在南教西大门设有举报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532-86983322,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2015年12月21日
附: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