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3浏览次数:5961


各位考生:

网上报名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代码3754)为报考点的,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并照相采集照片,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二、请到网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我校设立的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点,仅限于报名序号前四位为“3754的考生。凡选择报考点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考生,其现场确认和初试的考试地点在我校青岛校区

三、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119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地点:青岛校区南教100(学校南校门向北100米路东,见附件地图红圈位置)

校外考生如果驾驶车辆,可选择将车停在校南门外,徒步走到确认地点。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4、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持我校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5、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
  无法提供上述验证报告的考生须出示由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提供的接收本人认证申请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如缴费收据、申请编号或网站提示正在审核的页面打印稿等)并签订承诺书。

五、现场确认程序

1、验证: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或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单独考试、同等学力及未通过网上验证的考生还须持相关材料或验证报告。

2、照相: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3、核对信息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每一条信息,尤其是本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信息要详细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均以此地址为准)等。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委培单位一定要填写准确。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如信息无误,请在“考生签名”处签名后将此表交至收表处;

2.如有错误信息,请在错误处进行更正后到信息修改处更改电子信息,然后在新打印的信息表上签名后交至收表处。

六、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潍坊市和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31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因考生未能缴费引起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收费标准、范围及退费详情参见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http://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_detail.jsp?dwdm=37&msg_id=558219

七、注意事项

1、因确认时须采集考生本人照片,现场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其他

1、下载《准考证》:20151214-20151228日,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1226-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考场在我校教学楼,具体地点请考生在20151225日登陆研招办主页查询。

九、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各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5、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亲人、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学校平面图学校总平面图副本南教100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