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理念,拓展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渠道,加大研究生“三助”工作覆盖面,发挥机关优良工作作风对研究生的素质教育作用,也让优秀研究生同学为机关繁杂事务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实现双赢。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机关党委对机关各部处研究生挂职锻炼岗位需求的摸底统计,共设置研究生校内挂职锻炼岗位38个,合计42人次(具体情况见附表)。
现面向全校选拔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本批次挂职锻炼,欢迎大家积极申请。
一、时间要求
挂职锻炼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满之后也可根据单位需求继续参与挂职锻炼。
二、报名条件
1.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
4.研究生报名必须经得导师同意,并通过学院审核,统一推荐报名。
三、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1、4月8日前,有意参与挂职锻炼的研究生可以按照《2015年第一批研究生校内挂职锻炼岗位设置汇总表》公布的岗位需求报名。
2、申请挂职锻炼的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统一于4月8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办公楼601-2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sg@upc.edu.cn)。每名研究生可报两个志愿岗位。
3、4月9日,通知并组织报名研究生到相应单位面试,由挂职单位确定上岗研究生。
4、4月10日,对部分空缺岗位通过调剂方式再组织双向见面。4月13日(星期一),已确定挂职锻炼岗位的研究生到岗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待遇
1、用人单位要为挂职研究生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要为研究生明确挂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考核;挂职岗位每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5个单元(每单元4小时)。
2、挂职锻炼时间为4月至12月(不含暑假);暑假期间若需工作,薪酬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3、研究生校内挂职锻炼期间享受津贴每人每月400元,经用人单位月度考核合格后,由研工部统一发放。
4、月度考核不合格,停发当月津贴;两次不合格,取消挂职锻炼资格。
5、若挂职学生发生变更,用人单位需到研工部变更登记信息。
6、用人单位对研究生挂职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拔、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五、若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工部周世光,电话869815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
2015年研究生校机关挂职锻炼岗位设置汇总表.xls
附件2:
研究生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