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博士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次数:1966

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已在网上缴费且已提交纸质材料)须在20153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青岛校区研究生院(行政办公楼601)进行复核报到,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的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同等学历人员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