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使研究生切实做好“三助”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对2015年上半年的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申请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基本条件:
(1)我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重点是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2)该课程选修学生数一般应在90人以上;实验课程不予安排。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4)在教学大纲中的规定学时在50个以上的课程。
(5)每位任课教师最多聘用一名助教(辅助一门课程的教学)。
2、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欲申报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 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3、学院教学办汇总本单位助教岗位设置情况于2015年3月15日(周一)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核定学时,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
2、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课程申报学时是否属实;助教岗位由设岗单位统一组织聘任。
3、各单位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zhousg@upc.edu.cn.
4、研究生助教工作在4月20号和6月20号两次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助教酬金。助教的酬金按照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分两次发放。
5、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三助”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