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405

各院(部)、各院(部)学位点负责人:

为保障和提高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督促学位授权点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案》,现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4年开始,各学位授权点每年按一级学科口径或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口径开展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评估工作,填写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报告(见附件),收集评估所需各项资料,填写年度数据。跨院(部)的学位授权点须将数据整合,由学位授权点牵头负责单位负责编写。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报告要求数据准确,材料详实,并经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于2015330号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邮箱:yjsxw@upc.edu.cn



学位授权点年度发展报告.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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