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2013级两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班: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2013级两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要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考核贯彻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平时学习与考试成绩相结合、掌握知识与运用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2013级两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逐个考核评价。
二、考核组织:
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主管院长为组长,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具体考核工作;各班级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组成班级鉴定小组。
三、考核要求:
1、个人撰写总结并由导师评阅签署意见。总结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组织纪律、身心素质等各方面的内容。
2、班级交流鉴定。要求至少安排两个单元时间进行交流,并做好记录。班级交流时应有一名导师代表(各班自行联系)参加。交流后由班级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由班级支部书记或者班长在“中期考核表”中签署学生班级鉴定意见。
3、导师对研究生的总体情况,特别是科研能力与开题报告水平做出客观评价,并在“中期考核表”中签署导师评价及分流意见。
4、各学院考核小组全面审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成绩单由各学院教学办负责提供)、科研能力、开题报告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根据以下要求综合衡量,签署考核意见,初定并公示各类人员名单,同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
(1)经考核,思想政治品德好、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有较好的科研能力、身心健康者,进入论文阶段。
(2)经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较差、未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学校推迟开课计划因素除外)或未完成硕士论文开题者,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论文匿名外送评审。
(3)经考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并终止学籍,发给肄业证书:
①思想政治品质差或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者。
②课程学习成绩差,明显缺乏科研能力或开题报告不能通过者,或学风不正者。
③身心健康状况差,不适宜继续学习者。
四、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5日,中期考核动员(相关学院负责组织)。
2014年12月6日—2014年12月10日,进行个人总结、班级交流、班级鉴定。
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5日,由导师和院系考核小组考核,签署意见并初定各类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16日,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中期考核表》和《两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欠学分者应由学院出具书面原因说明。
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19日,研究生院复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