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训练环节,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现将专业实践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11级三年制和2012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含工商管理学硕士。
二、 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形式
1.由校内导师、课题组结合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和工程条件,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专业实践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4.依托校内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单位,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以专业课程实践和科技技能训练为主的专业实践。
5.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三、考核办法和要求
1.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三年制的则不少于一年,可以是集中和分段实施相结合的形式。
2.研究生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3.校内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评定成绩。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评价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若研究生实践导师与学校导师为同一人,原则上总评成绩不得高于80分。
4.专业实践的考核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计4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5.考核截至时间为2014年4月3日,由学院负责将专业实践考核表同研究生其它学位申请材料一同归档。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