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石大东发〔2010〕3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级、2012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一)优秀生源奖学金
2011级、2012级研究生入学时确定为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的,本学年继续发放。
(二)基本奖学金
1、2011、2012级硕士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享受基本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保留资格于2013年9月份入学的2012级研究生,其奖学金按录取时确定的等级发放。
2、在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由学校提供4000元/年的专项奖学金(学费免除),2011级的少民骨干研究生学院做到表里,2012级的由研工部统一上报。
(三)学习专项奖学金
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可参评学习专项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各院部在上交表格最后一栏加上学生的宿舍信息,不住宿的注明“不住宿”。
二、工作要求
1.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公示后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2.各院(部)要组织2011、2012级研究生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和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宣传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及时解答学生疑惑。
3.各院(部)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公正、公平和公开地做好奖学金评定和确定工作;要完善评定细则,规范评定程序;要及时发现和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研究生群体的思想稳定。
联系人:周世光 0532-86981515
附件:
附件一:2011级研究生名额分配表(2013).xls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