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7浏览次数:1309

 

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同)的培养工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在我校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领域开展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业学位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是工程硕士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授予学位所依据的标准和准则,其核心是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知识、职业胜任能力和素质的衡量指标体系,对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工程硕士为主,随着培养规模逐年增大,培养要求不断提高,对教育管理的挑战不断加大。制定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是应对管理挑战、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相关学院应当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标准制定工作。

 

二、深入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讨论。

各相关学院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行业专家、用人单位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开展专业学位标准的讨论,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校形成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积极借鉴所属领域(类别)教育指导委员会学位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领域特点,认真探讨如何做好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制定出切合我校培养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专业学位标准。

学位标准中应重点将工程硕士的职业胜任能力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时,作为本领域工程硕士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学位标准对本领域现行的培养文件和培养内容具有规范作用,因此,各领域应当根据学位标准梳理并修订本领域现行的培养规章制度。

考虑到工商管理学硕士、翻译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特殊性,此次标准的制定工作暂不包括以上三种专业学位类型。

三、坚持统一学位标准,不同方式培养。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国于2009年开始全面启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入学和培养方式不同,但二者属于同一学位类型。因此,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坚持二者学位标准统一,具体培养方式和环节各有侧重。

四、积极探索,分步实施。

  1.20139月—12月,讨论阶段。各相关学院组织教师、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位标准的研讨工作。

2.20141月,各相关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我校工程硕士各领域学位标准,经院学位分委员会通过后以纸质形式提交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ujixian@upc.edu.cn

 

 通知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封面与目录(样本).doc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