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
| 研院发〔20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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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及培养方案要求,现对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进行考核,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和翻译硕士。
二、考核原则
1.学校导师和专业实践导师共同对专业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适度加大专业实践导师考核评价权重。
2.若研究生的学校导师和专业实践导师为同一人,原则上其考核成绩不能高于80分。
3. 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核要求
1.由研究生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2.学校导师和专业实践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评定成绩,双方导师的评价权重和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一式2份,一份交学院留存,另一份待学生毕业时和毕业材料一同入学生档案。
四、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时间为3月25日到4月5日。在此期间内,各相关学院须完成专业实践考核。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专业学位 专业实践 考核 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1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