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0浏览次数:34

  添加者:pyb   时间:2012年9月20日   点击数: 796  
各学院及全体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
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做好我校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201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2011级及以前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要求:
1、《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由班长到所在学院教学办领取后,负责通知组织本班学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本人签字认可。学生一旦签字确认,则须对本人信息核对结果负责。《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表内所有空白项必须补齐,不得空缺,相关信息项核实有误请在原处修正。名单按照学号排序,请注意特殊情况研究生名单位置。
保留入学资格、少数民族、未报到、出国等特殊情况由学院统一在“备注”栏内注明。
2、所有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和国防生请特别注意核对“入学日期”项,该项应为本人实际入学报到年份。
3、《2012级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确认表》请相关学院认真核实并对核实结果负责,在“报到情况及时间”栏内标注具体原因。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籍注册。特殊情况如请假等,另附书面说明材料。名单中如有遗漏未报到学生,请添加到名单后。
4、《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2012级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确认表》务必于2012年9月25日经办人签字、学院主管院长审查签字(签字章无效)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截止至9月29日,如因学院未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导致无法正常注册,责任由学院承担。
5、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学生本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材料:
①身份证号有误或者变更者(号码由原15位升级至18位无需办理),需提供派出所开具原号码与现号码为同一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将上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②姓名有误或者改名者,需提供派出所开具原姓名与现姓名为同一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将上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③对于学籍异动的学生(如转专业、休学、休学复学等),未至培养办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者,需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