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1届研究生毕业生: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资助与奖励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85号】文件的规定,现对2011届研究生毕业生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条件: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奖励范围:(1)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获得全国及省部级奖励的(2)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3)研究生获得的发明专利。
3.申报程序:毕业研究生5月份申请,非毕业研究生11月份申请。需提交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检索证明、成果证书原件、期刊的原件等),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组织审核。
4.申请的成果应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之间获得的。
5.相关材料请于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