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手段。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第12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本次活动以“争先进位、创先争优”为主题,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动员(4月6日―4月12日)
各院部学生党组织要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学习动员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刘珂书记、山红红校长在新学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作为重点内容。要与学生党员的健康成长成才紧密结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二、党员自评、群众参评(4月13日―4月25日)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每名党员撰写2000字左右的个人小结,总结入党以来在“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如实反馈,每名党员要如实填写《学生党员分析评议简表》(附件1)。
三、上级点评、党内互评(4月26日―5月5日)
各级学生党组织要对学生党员撰写提交的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审阅,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每名学生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讲得透、方向看得明。要召开支部大会,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议中既要敢于触及矛盾,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学生党支部参照《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测评表》(见附件2)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在此期间,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围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开展学生党建工作调研,和各院部一起分析、研究、解决学生党建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组织鉴定、总结评比(5月6日―5月12日)
基层党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内容包含对党员的总体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鉴定意见报学院党总支审定后,要向个人反馈。各院部学生党组织要做好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活动书面总结,并填写《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活动总结简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检查备案。对于认定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教育转化措施。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整顿。
五、学生党建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党员评选(5月5日―5月20日)
按照“学生党建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附件4),,组织评选学生党员先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表彰。
院部学生党员评议活动的负责人为院部党委副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程参与各项活动,党委组织部对各项活动进行指导。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