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浏览次数:56

  添加者:pyb   时间:2011年3月2日   点击数: 1647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使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现组织开展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业实践环节的重要性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训练环节,系统、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保障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
 
    二、专业实践组织方式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参照以下方式灵活进行。
    ⑴ 由校内导师、课题组结合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⑵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和工程条件,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⑶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专业实践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⑷ 依托校内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单位,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以专业课程实践和科技技能训练为主的专业实践。
    ⑸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三、专业实践考核办法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半年,通过后计3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应书写实践工作日志,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
    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评定成绩。此项成绩及格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3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重新参加专业实践环节。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0级研究生应于3月11日前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计划。3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实践计划汇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由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2009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应于3月11日前完成,并于3月15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附   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