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是应学校之需,各学院之需,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举措。各单位应积极动员,严格审核,既要坚持学术标准,更要着重考察导师专业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要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择优遴选。
二、各单位要根据各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水平、职业技能、培养条件以及合作意愿,适当遴选校外既有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导师,优化导师队伍结构。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定办法》。
四、本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涉及目前全校所有工程领域。
五、各单位于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