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石大东发〔2003〕123号)和《关于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研院发〔2010〕04号)的规定,经过个人汇报,各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审定,现对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通过的研究生,请按照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票据,进行经费的报销,原则上不超过资助经费的50%,即博士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不超过5000元,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不超过2500元,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自筹项目不超过1500元。后续经费待结题后予以报销。
2、对于博士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本次中期检查没有通过的,负责人要抓紧进度,快出成果,争取顺利结题。通过结题审核后,再进行经费的资助。
3、研究生创新基金自筹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不再资助。
4、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32-86981515。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