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5浏览次数:142

  添加者:admin   时间:2010年6月15日   点击数: 2221    

 

各学院:

根据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石大东发〔2003123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各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定,批准《基于叠前地震反演的储层流体识别方法研究》等10项课题为2010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基于随钻方位伽马测井技术的解析和数值模拟方法研究》等30项课题为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自观测步行姿势矫正仪的设计》等12项项目为资助的金点子项目(详见附件123);另有51项申请项目设为自筹项目(见附件4)。

一、为了保证创新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在学术论文发表时要注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以此作为结题检查的依据。

2、资金的使用仅限于项目调研费,与资助项目有关的实验器材费用及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3、项目要加强研究,争取多出成果,积极申报争取更高级别基金的支持。

二、项目的成果要求

   1.博士生项目发表论文要求至少有6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且有3篇以上被 SCIEI检索(或者被SCI检索的期刊影响因子总和大于5.0)(核心期刊目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为标准);至少能达到校优秀学位论文标准。

2.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发表论文要求至少有3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且至少有1篇被 SCIEI检索,或者参加 “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或创业大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核心期刊目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为标准),文科和管理类的项目成果参考以上标准。如获资助的项目与学位论文相关,至少能达到校优秀学位论文标准。

3.金点子项目要提供成果报告和实物模型。

4.立项项目在参加中期检查时,须提供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对于自筹项目(附件4),在学术论文发表时注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达到创新基金项目的成果要求,可向研究生创新实践中心申请参加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四、对于立项资助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生院将组织验收,受资助者必须依据约定方式提交成果,对于未能达到立项目标或者结题不通过者将不予资助经费。

五、经费的报销须由项目申请人和导师签字,中期检查通过后,可以报销50%的经费。由研究生院审批。

 希望受资助的研究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增强创新能力,多出优秀成果。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614

附件1博士创新项目清单.xls

附件2硕士创新项目清单.xls

附件3金点子创新项目清单.xls

附件4:自筹创新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