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校纪委督察、研究生院组织指导实施。
2.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并解释考生质询等事宜,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部)负责人任组长;按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
3.各院(部)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掌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回避制度。
4.学校综合下达录取限额,由各院(部)统筹使用。
5.复试工作应以人为本,德、智、体、能全面考查,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监督有力、材料完备。
二、复试准备工作
1.
①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复试小组名单。
②各学科领域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复试名单及差额比例、复试内容和程序(含面试细则)等。
③复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奖学金评定方法、扶植基金申请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不含推免生),并公布考号、通知考生。
3.考生报到:
报到地点1-东营校区(大礼堂南厅):报考机电、信控、计算机、经管、数学、物理、外国语、人文学院的考生;
报到地点2-青岛校区(办公楼大厅):报考资源、石工、化工、储建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的考生。
①报到程序: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凭交费凭证报到→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等。未请假又未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②考生还应到学院报到,服从有关安排和要求。
4.资格审查
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复试。
②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其毕业证、学位证在入学时审查)等。
③报考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应在报到时凭相关证明申请更正。
④推免生无需再复试,但院(部)应加强对推免生考核审查: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环节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应在“良”以上);取得推免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体检:
①空腹抽血、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②我校应届毕业考生可以毕业体检结果为准。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需进行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外语测试(含听力),实行百分制;听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他成绩供参考。
1.外语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各院(部)组织。
时间:
上午8:30~11:10 外语测试,下午2:00~4:00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以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由院(部)组织加试,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2.面试:由院(部)负责组织并通知考生。
要注重考查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内容涵盖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学位突出考查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考查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
3.院(部)负责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及政审,调阅人事档案(不含委培生),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应一致,专家当场独立打分。
5.对每位考生均要建立复试档案,当场记录复试问答、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等材料,妥善保存备查。
6.复试成绩构成(按百分制):专业课占50%、外语听力占10%、面试占40%。
7.有关说明:复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笔试应出A、B卷;复试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四、调剂
1.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统一由研招办办理手续。
2.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①本科毕业于或报考“211工程”高校;②成绩优秀(初试总分一般超国家线40分以上);③和一志愿考生同等考核;④人数从严控制;⑤专业相同或相近(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原则上不接收跨二级学科的校外调剂。
校内调剂程序:考生填写申请表→原报考院(部)签署意见(若已复试须注明复试情况并附复试材料)→接收院(部)汇总审定名单报研招办审核→院(部)公布名单并组织复试。
校外调剂程序:考生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并填写申请表交(寄)接收院(部)→院(部)审定名单报研招办审核→院(部)公布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
3.向校外调剂
①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我校未能复试或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复试。
②已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若要调剂须经报考学院同意。
五、录取
1.院(部)要按考生总成绩、选报类型等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5)×(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2.院部与拟录取为自筹或委培的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方能录取。
3.院(部)应及时在单位公告栏和网页公布复试录取结果。对未能录取考生应尽快告知。研究生招生网页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有关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复试线。工作程序及要求同上,一起复试,单独排序报研招办。考生报到时应交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登记表。
5.
6.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张榜公示。
7.录取名单报上级录检,6月上中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