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达我校2009年新增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00人,招生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各领域报名与复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
2、报名条件:申请专业领域与本人第一志愿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有关要求。
3、复试: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考生的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复试的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倾向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我校医院组织。
5、录取:坚持全面考查、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限额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三、培养和管理
1、学制:一般为2年。
2、教学要求:课程设置以职业需求和实际应用为导向,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以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实践要求:实践教学不少于半年时间,主要依托我校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进行。
四、证书
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经费及奖助
1、学费:每学年8000元�M生。
2、奖助具体办法:
⑴对被录取的优秀考生(不包含委培生)发放每月300元的专业学位奖学金,一年按10个月计。
⑵在学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三助”岗位等奖助。
⑶学业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