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博士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6  作者:  浏览次数: 1927

    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已在网上缴费且已提交纸质材料)须在20153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青岛校区研究生院(行政办公楼601)进行复核报到,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的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同等学历人员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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