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奖励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3浏览次数:6675

各教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学校智慧校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决定开展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奖励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平台及模块介绍

数据平台依托研究生院目前使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登陆方式1:数字石大→点击左侧“教学应用”栏→选择“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登陆方式2:研究生院主页,点击页面右下角“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链接,登陆方式3: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以下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登陆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输入账号并选择角色身份,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按账号类型自动匹配相应权限。

“成果奖励数据填报”属于“学位”菜单的二级模块,数据构成分为四个栏目:1.论文发表信息登记;2.科研成果与奖励/竞赛/荣誉称号;3.专利申请信息登记;4.科研项目信息登记。

二、数据填报及使用

1.基础数据由研究生自行填报(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1),导师和管理人员可进行数据审核、管理和数据导出操作。

 2.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奖励数据将作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的认证数据。

2)在中期考核、答辩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中作为审核数据备查。

3)服务于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评估和专业认证等工作,经必要的处理和分析后,数据将用于构建我校研究生教育状态信息库。

三、填报工作流程

1.个人填报阶段:2022415日前,全体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如实对个人数据进行梳理、准备相关材料、完成线上填报,请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部分栏目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予以存档,若填报数据的状态有变化(如论文发表状态、专利申请状态等)请及时维护,特别是在评奖评优、各培养环节的审查阶段,成果奖励相关信息的更新和提交审核将成为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常态化自主管理方式。

2.导师审核阶段:研究生向导师汇报填报情况后,由导师在2022420日前登陆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成果奖励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未审核或未通过的记录视为无效数据,学校不予认定。研究生导师是数据真实性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审核通过后将提交至各院(部)研究生成果奖励数据池预存。

3.学院审核阶段:教学院部和管理部门将在各研究生培养环节开始前,按时间节点统一组织对导师审核后的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查、有效性审核和存档。若需要研究生进行数据更新或对非有效、存疑记录退回重新填报,将另行通知。学院审核通过后,数据即视为有效记录在研究生教育状态信息库入库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的先行先试,研究生在读期间关键基础数据的维护,对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与数据管理相互融合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请全体研究生、导师和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

2.诚信严谨,认真负责。成果奖励数据关系到研究生的切身利益,需严格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编造、伪造和篡改数据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和惩戒。

3.沟通反馈,持续完善。“成果奖励数据填报”模块首次上线运行,为更好地提供便捷、权威的研究生学术信息数据查询和管理服务,欢迎大家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持续完善使用体验。

五、联系方式

数据填报的相关操作步骤已充分考虑并提供了数据保存、提交和修改功能,研究生可自行完成数据维护,若使用者需要进一步处理,可按问题类型咨询以下部门:

    1.数据填报和审核,请联系各教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2.评奖评优数据导出和使用,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络思政办公室,郑老师,86983165

    3.反馈关于“成果奖励数据填报”模块设计与操作流程的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乔老师,86983797



               研究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日


附件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成果奖励数据填报-学生端-使用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