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1206

各有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6-2018年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结题办法

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山东省教育厅将对结题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优质课程需提供教学大纲、PPT、讲义、授课视频等资料。课程网上资源建设质量、线上使用效果、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运用等,将作为结题的重要考查指标。优质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参与专家评议。

2.教学案例库。填写附件1,并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案例资源。案例库与相关课程的配合效果、线上学习使用情况等,将作为结题的重要考查指标。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参与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参与专家评议。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能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专家组将根据项目建设成效,按20%的比例推荐上报“优秀”项目。

(三)材料要求

1.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称《结题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需提交Word版。

以上材料须于2021年6月10日前发送至相应邮箱其中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材料发送至:yjspy@upc.edu.cn教研项目材料发送至:linliang@upc.edu.cn

2.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要求按照以下方式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命名;

结题报告书:按“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命名;

结题汇总表:按“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汇总表”方式命名;

支撑材料:按“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命名。

3.拟申报“优秀”的项目,所提交成果材料除规定内容外,可提供能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认真总结梳理项目成效,按要求完成结题工作。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确保结题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此次项目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

(三)对通过验收的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和教研项目,山东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联系人:邱钰文

电话:8698139513361211859

邮箱:yjspy@upc.edu.cn

教研项目联系人:梁琳

电话:8698379813127063126

邮箱:linliang@upc.edu.cn

 

附件:附件1.案例说明书.docx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附件4:2016-2018年未结题项目清单.xlsx


 

                                   研究生院

20215月20日